家事案件

遺產繼承、拋棄繼承與遺囑規劃

辦理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代擬合法遺囑(公證/自書),以及處理家族遺產分割訴訟與特留分扣減主張,防範家族爭產風險。

服務介紹與適用情境

處理被繼承人債務過高之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辦理、合法遺囑(自書、公證遺囑)代擬與規劃,以及家族成員間的遺產分割訴訟與特留分扣減主張,防範家族爭產風險。

具體處理流程

1. 協助查調被繼承人財產與債務清冊。
2. 於法定 3 個月內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
3. 代擬合法遺囑並協助辦理公證。
4. 進行遺產分割調解與訴訟。

相關問答

Q:發現過世的親人負債大於資產,應該辦理「拋棄繼承」還是「限定繼承」?

A: 台灣目前民法已改為全面「概括繼承限定責任」(限定繼承),即繼承人只需以繼承到的遺產金額為限償還債務。但若確定被繼承人負債龐大且不想處理後續複雜的清算程序,建議於知悉繼承時起 3 個月內 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完全脫離繼承關係。

Q:父母立遺囑把財產全部留給長子,其他子女還有機會分到遺產嗎(特留分)?

A: 有機會。台灣民法設有「特留分」制度,保障各繼承人的基本繼承權。即使遺囑將所有財產留給特定人,其他法定繼承人仍可主張特留分(金額通常為應繼分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要求扣減並取得屬於自己的法定份額。

Q:自書遺囑一定要用手寫嗎?打字列印簽名具備法律效力嗎?

A: 依《民法》第 1190 條規定,自書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親自手寫全頁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打字列印後簽名在法律上是無效的遺囑。若不方便手寫,建議透過「公證遺囑」或「代筆遺囑」方式辦理。

需要進一步協助嗎?

每個案件的情況都不同,歡迎留下您的問題,由律師為您評估。

預約諮詢
拋棄繼承辦理與遺產分割訴訟|特留分扣減與遺囑代擬 - 放寬心|放寬心法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