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不起訴處分
網購收藏「報廢軍品」竟涉運輸槍砲零件罪嫌?當事人不知情成功獲不起訴|放寬心法律諮詢
裁判時間:114年05月28日

案件內容
「我只是想收藏,怎麼會變成走私槍砲零件?」跨國網購越來越方便,但也隱藏著意想不到的法律風險。放寬心近期協助的一起案件顯示,即便是單純出於收藏興趣在海外網拍平台下標,一旦買到的物品被認定是槍砲主要零件,仍可能被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偵辦。
當事人平時有收藏軍事相關物品的興趣,某次在跨國網拍平台上看到賣家出售標示為「報廢軍品」的物品,賣場照片並未完整呈現物品全貌,當事人依賣家提供的照片與說明判斷後,以美金1,000元下標購買2枝該物品,並委由國際快遞公司報運進口。貨物入境時,經海關人員開箱查驗,發現這2枝物品其實是制式槍管,屬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列管的槍砲主要組成零件,海關因此扣留物品並將案件移送警政機關偵辦,當事人隨後被依未經許可運輸槍砲主要零件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處理過程
當事人委任律師到案說明,並始終否認有運輸槍砲零件的犯意,主張自己當初只是基於收藏興趣下標,完全不知道買到的是制式槍管的主要零件;由於賣家頁面標示為「報廢軍品」,且未提供物品完整外觀照片,當事人在購買及包裝寄送過程中,也從未親眼看過物品實體,僅能憑賣場提供的照片與文字說明判斷,若當事人知道是制式槍管,根本不會下標購買。
律師協助整理當事人下標當時的網頁截圖、購買紀錄與報運進口的相關文件,向檢察官具體說明當事人是依正常海關申報流程購買進口,沒有任何刻意隱匿或規避查驗的情形,主張本案欠缺運輸槍砲主要零件的主觀犯意。
案件結果
案件經送請鑑定後,確認扣案的2枝物品屬於制式槍管,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列管的槍砲主要組成零件無誤;不過檢察官偵查後認為,由於這2枝槍管都是當事人透過網路下標購買、並自國外寄送來臺,當事人在購買與包裝寄送的過程中,並未能親眼目睹物品實體,僅能憑賣家提供的網頁照片及說明判斷後下標購買,難以認定當事人明知或可得而知這是制式槍管仍執意購買,卷內也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以證明當事人主觀上有運輸槍砲主要零件的犯意,因此認定當事人罪嫌不足,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10款規定,將本案為不起訴處分。
在網路上購買標示不清、來路不明的物品,即便主觀上真的只是基於收藏興趣,仍有可能不小心誤觸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重罪的紅線。這起案件也提醒大家,跨國網購前務必謹慎確認物品內容,一旦收到海關或警調機關的通知,第一時間釐清事實、整理有利證據,是避免被起訴的關鍵。每一起案件的事實與情狀都不盡相同,如果你也遇到類似的狀況,仍需要專業律師依個案具體評估。歡迎隨時加入放寬心官方Line@,我們將為您提供專屬協助,陪你一起釐清事實、找回清白。